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全力保障國際海上物流供應鏈暢通穩定,切實維護船員合法權益,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就進一步強化廣東水路口岸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換班工作發布通告。
一、各港口口岸所在地防控指揮辦要綜合分析研判本地區船舶進出口岸艘次及船員換班需求,統籌配置滿足船員換班所需的隔離場所、轉運車輛、核酸檢測等資源,切實保障合理的船員換班需求,實現船員換班“應換盡換、應換快換”。
二、各港口企業應積極配合地方防控指揮辦做好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換班工作,不得將“不在本港申請船員換班”“繳納換班保證金”等作為船舶靠泊作業、接卸貨物的前置條件,不得以“影響經營”“泊位不足”等各種理由,拒絕或延誤有換班計劃的船舶停靠作業。
三、各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應加強協同配合,明確船員換班工作責任主體。船員換班工作責任主體應全面掌握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學制定船員換班工作計劃和疫情防控措施,指定專人對接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防控指揮辦,提前遞交船員換班正式申請,如實報告船員健康狀況等相關信息,配合做好換班船員轉運、隔離等工作。
四、各船舶代理機構接受航運公司或船員服務機構關于船員換班的委托業務期間,應如實傳遞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船員換班政策要求,及時準確申報船員換班計劃、報告船員健康狀況等信息,配合換班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做好船員換班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提交船員換班申請、謊報瞞報船舶船員信息、假借船員換班獲取不正當利益等。
五、各航運企業、船員服務機構、船舶代理機構及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在廣東省內水路口岸合規換班遇到困難和問題,請與廣東省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工作專班和各地市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工作專班聯系。
廣東省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工作專班,電話:020-83730563;郵箱:gdjtt_gdchyhb@gd.gov.cn
各地市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工作專班:
1-廣州市,電話:020-83050303。
2- 深圳市,電話:0755-23953665。
3-湛江市,電話:0759-2316048。
4-珠海市,電話:0756-7268746。
5-東莞市,電話:0769-22002516。
6-陽江市,電話: 0662-3360732。
7-中山市,電話:0760-28192684。
8-惠州市,電話:0752—5571817(大亞灣區),0752—8833639(惠東縣)。
9-汕頭市,電話:0754-88296520。
10-茂名市,電話:06683990692。
11-潮州市,電話:0768-7801716。
12-汕尾市,電話:0660 3348582(汕尾市);0660 8827059(陸豐市);0660 3436339(紅海灣經濟開發區)。
13-江門市,電話:
1、蓬江區專班: 0750-8227256 15220768093;
2、江海區專班: 0750-3831109 18922020648;
3、新會區專班: 0750-6396880 13827002400;
4、臺山市專班: 0750-5533576 0750-5523429。
14-揭陽市,電話:0663—66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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